中国矿业大学审计处成立于1985年,为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在校长和协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审计规范,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对校长及协管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审计处现阶段开展的业务主要有国家和学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学校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审计、建设及修缮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审计工作在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和廉政建设、防范经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效率效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审计处现设经济责任审计科、工程审计科、专项审计科三个科室,现有专职审计人员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