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孔伟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3392

    为建立符合审计职业特点、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提升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现就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审计职业性质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置审计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综合管理类职位,对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审计专业技术类职位,优先保证市地、县级审计机关的专业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可以相互转任。

二、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

    按照审计人员能力与权责相匹配的原则,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廉洁自律、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因素,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合理确定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层次,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一般不高于所在单位规格。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业绩评价体系和职务晋升机制。

三、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

    实行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制度,招录时可加试审计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审计专业人员比重;调入人员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拓展特殊人才招录渠道,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完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设立正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对专业能力有要求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任职条件之一。审计组长、主审等关键业务岗位,应当配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四、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审计职业岗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健全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严格追责问责,根据情形降低或取消有关责任人员的职务层次,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对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泄露重大信息、干预审计活动等情形,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五、健全审计职业保障机制

    结合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统筹研究审计人员的工资待遇,列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审计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完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涉诉应诉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因履行审计职责发生的涉诉应诉事项。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持续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序的工作机制。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方案,适时启动实施,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审计职业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