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拟定学校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学校批准的审计规划和计划。
2、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3、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或修订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独立开展审计业务。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实施监督与评价;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委托,对学校所属单位和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建设工程及修缮、装饰工程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审计业务。提供客观、公正的具有建设性的审计报告或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5、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6、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努力规避审计风险。
7、建立审计档案,并按内部审计规范和学校要求进行归档保管。
8、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学政治、学理论,提高业务技能,促使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廉洁、勤政、团结、协作、服务的工作作风,建设高素质的审计队伍。
9、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审计事项。
综合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经济责任及财务收支审计制度的建设;
2、负责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负责财务收支审计以及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其他审计;
4、负责科研经费结题财务决算审签;
5、负责学校银行对账单审核、审签;
6、承担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7、负责审计处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收转发上级文件、审计处上报公文与报表、业务接待、办公用品领用、公章管理、处务会议记录等);
8、负责审计资料归档;
9、负责审计处固定资产管理;
10、负责财务核算系统审计终端查询机使用管理;
11、负责学生助理的使用与管理考核;
12、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审计制度建设;
2、负责学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负责学校15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4、负责学校3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5、负责办理工程审计委托业务招标及委托事宜;
6、负责工程委托审计项目组织与协调,对工程委托审计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和复核;
7、提供与工程管理与审计相关的业务咨询与服务;
8、负责工程审计资料的统计、管理、上报工作,负责工程审计项目档案的整理及保密工作;
11、负责审计处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12、负责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13、负责审计处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
14、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资金与管理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专项资金与管理审计制度建设。
2、对学校取得的“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等教育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
3、对学校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等科研经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
4、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对重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5、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调查。
6、对学校物资采购及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
7、配合综合审计科、工程审计科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审计工作。
8、配合审计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9、负责审计处人员经费发放工作。
10、负责审计处学习资料订阅和管理。
11、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