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开展专题业务学习交流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15浏览次数:347

     9月14日下午,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两个党支部在办公楼B301联合开展“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作用”专题业务学习交流会,机关党委书记刘静丽到会并讲话,两个部门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办监察处党支部书记梁娜主持。    
    审计处处长李兆暖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历程及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情况;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指出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她说,经济责任审计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不是审计一个部门的事情,必须依靠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财务资产部等部门的协同和配合。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万海指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应当以保护干部、保证发展、促进稳定为工作立足点、以学校改革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他表示,纪委办监察处要为学校的审计工作鼓与呼,做好四方面的配合工作:一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平台对审计计划制定提出建议,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中把学习审计制度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强化干部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的意识,维护审计制度严肃性;三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主动协调实施专项审计;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纪委办主任王良洪结合实例,就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如何推动、促进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加强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相关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审计处副处长周丽丽认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胜任能力。学校在配备综合素质强的审计人员方面应给予政策支持。监察处副处长李洪涛认为:党支部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很好,今后应继续坚持下去,两部门形成合力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参加活动的其他同志也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谈了体会,说了感想,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机关党委书记刘静丽指出,两个党支部联合开展专题业务学习交流活动,是增强党支部学习有效性、切实打造学习型党支部的一种有益尝试。本次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联系实际、有利工作、促进了交流、增进了感情。希望两个党支部继续实践完善这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学习模式,更好的促进党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审计处党支部书记周丽丽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并表示今后要在学习、交流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持续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部门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