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立场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30浏览次数:710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立场公告
第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0月12日发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和单位既是责任,更是机会。现就贯彻落实规定发表立场公告。

会长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深化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了我国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一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规定》明确部门和单位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和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内部审计机构应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总结实践经验,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扎扎实实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切实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据《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研究制定相配套的经济责任审计手册,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与联席会议沟通
       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规定》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与本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法规,接受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四、各级协会应加强业务指导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佳实务交流,用典型经验指导和引领本地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化发展;建立和完善与本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沟通机制,形成推动部门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