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九年四月七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注:本费用定额和08清单计价规范在我市具体执行时间以市建设局转发文件为准,详情请及时关注本网。同时拟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