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者:康长安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418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救援能力,维护审计处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审计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火灾、被盗事件等安全事故。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睿

    副组长:吴海鹏

    成员:马志宏、许斌、康长安、周燕

    二、安全事故报警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校保卫处(83590110)和相关部门报告。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发生安全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电话;

    (2)所了解的安全事故的情况,如安全事故的类型、受损(或被盗)物品类型、事故大小、有无受伤和被困人员、事故时间等。

    三、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1.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发现起火后,条件允许时应立即切断着火办公室总电源,及时报警,并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扑救。必要时,强切着火楼层照明电源;

    (2)保护好贵重物品及设备,随时准备把建筑物内的贵重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对不能转移的资料和物质采取尽可能的保护措施,撤离时立即去检查房内有无人员,确认房内无人后,关窗锁门阻止火势蔓延。

注意事项:

    A 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B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各类灭火器具;

    C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2.被盗事故

    (1)工作人员发现被盗情况,最大程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若时间及能力允许,迅速组织人员追回、截获被盗物品;

    (3)积极配合办案调查,追查嫌疑人。



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