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

发布者:康长安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532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告知书。本告知书已经2022616日学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学院、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

2.校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

中国矿业大学审计委员会 
 2022
630  

附件1

院、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财经政策及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规履职;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本单位职责、任期目标,主持制定本领域、本单位具体落实计划,推进事业科学发展;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遵守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四、主持本单位重要项目安排、经费预算方案、人力资源配置和岗位设置、人事考核和分配、办学条件改善等有关经济事项研究决策,统筹用好财政专项、校拨经费、自有资金及其他各类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益,落实工作目标;

五、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本单位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规定的预算范围列支、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的程序、所有财政项目经费按规定的进度执行;

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合法合规使用各类票据,保证支出事项真实相关,支出标准不超限额,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符合规定;

七、加强资金往来管理。及时归还本单位暂付款,按规定程序进行暂付款核销审批,避免长期挂账;

八、加强资产管理。各类固定资产要按学校规定及时入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避免长期闲置;严格资产借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对资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及时办理调拨、报废手续并按规定报批报备。注重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保护;

九、加强合同管理。对学校授权院/处级单位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负责,不允许超授权直接签订合同;对本单位所有合同建立台账,并及时归档;

十、加强对外服务、办学办班等管理。建立相互衔接可供核对的收入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所有收入按规定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入账;

十一、加强授权审批和印章管理。通过必要程序和方式明确授权事项、授权额度和被授权人;

十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经济活动行为,防范风险;

十三、加强对所属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管;

十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五、落实“一岗双责”,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六、负责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巡察发现经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七、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附件2

校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财经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有关职责,完成有关上级和学校主管部门的经营目标责任制等要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法经营;

三、组织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完成企业经营发展目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五、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规范企业在重组改制、资本运作、产权交易、融资投资、对外担保、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管理,有效防范和管控风险;

七、加强企业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八、加强对本企业资产、资源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实现经营目标,确保及时足额返还工资、上缴学校资源占用费和收益;

九、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监管,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严格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一、负责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十二、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告知书(矿大审计〔2022〕1号).pdf